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院所——环保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
作者: 来源: 2018-12-07
12月6日下午,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召开第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宪法及宪法修正案。所长刘荣乐,纪委书记、副所长周其文,副所长张克强,党委副书记胡梅出席。党委书记张国良主持会议并带领大家进行学习。
会议传达了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详细回顾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宪历程,深刻分析了2018年第五次修宪的时代背景和历时意义,认真学习了宪法的基本体系和主要内容,以及宪法修正案21条12个方面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8年修改后的宪法,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制度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更好地体现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既彰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也为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宪法精神贯彻到工作中,扎根到内心处,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环保所开展了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学习活动并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活动期间,环保所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所门户网站、所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和在线答题等多种方式,集中学习和广泛宣传了宪法及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基本内涵和重要内容,积极营造了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有效凝聚了依规治所、依法治所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