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作者: 来源: 2018-05-29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重点实验室(简称“环境因子实验室”)由农业部批准成立,依托于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的热点问题,重点开展环境因子筛查与精确定性定量技术、环境危害因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机理及消长规律、环境因子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技术、环境因子功能调控技术等方面研究,为保障产地环境健康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为提升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水平,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环境因子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一定探索性、观点新颖和属于学科前沿或交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具体如下:
一、拟资助方向
1、环境因子筛查与精确定性、定量技术研究
(1)环境因子快速筛查与精准定性、定量检测技术
(2)环境因子检测相关材料与设备研发
2、环境危害因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机理及消长规律研究
(1)有机污染物及其代谢物在动植物体系中的环境行为以及危害机理研究
(2)重金属在土壤-植物体系中的环境行为以及响应机理研究
3、环境因子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技术研究
4、环境因子功能调控技术研究
二、资助方式
1、分为重点资助、一般资助两种方式。其中重点资助金额为8-10万元,一般资助金额为3-5万元。
2、经费以委托业务费的形式支付,资助时间一般为1-2年,需分年度制定预算。经费纳入纵向课题管理,无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项支出。
3、资金采用分批拨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全款的40%;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剩余款。中期评估不合格,停止拨付剩余款。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具有从事同类项目2年以上的科研经历,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且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7月30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申请课题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研究内容须符合环境因子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研究方向。
2、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3、申请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并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4份到环境因子实验室,同时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版1份。
4、申请人应遵守环境因子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课题申请答辩、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等。其中,课题申请答辩环节,将在网上公布答辩结果,对于通过答辩的,环境因子实验室与其签订任务合同;中期评估环节,对于通过的、将继续予以资助,未通过的不再资助。
5、课题结束时提交研究课题总结报告。重点资助课题,在研期间发表一区SCI论文1篇以上,或者其他SCI论文3篇以上(环境因子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在发表1篇SCI论文基础上(环境因子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协助实验室研发污染物快速检测样机一套;一般资助课题,在研期间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环境因子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
6、开放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软件及测试检验报告、论文、专著、专利、标准、数据库、材料、标准物质、产品等)应注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成果为环境因子实验室与开放课题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开放课题资助人员通过本资助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研究成果时,应将环境因子实验室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环境因子实验室中文标注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重点实验室,天津,300191”;英文标注为“Key Laboratory for environmental factors control of Agro-product quality safety, MOA, Tianjin,300191, China”(暂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闯闯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邮编:300191
电话:022-23694020
传真:022-23611160
邮箱:abczyj@qq.com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