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所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团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日程
作者: 来源: 2025-05-20179
日 期:2025年5月22日
时 间:14:30-17:00
地 点:2号楼四楼会议室
负责人:王伟,孙希超(答辩秘书姓名)
报告人一:杨振铎 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王伟 研究员
论文题目:采煤塌陷耕地生态系统损害指标体系构建与程度分级方法研究
报告人二:杨超铭 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米长虹 副研究员
论文题目:人工构筑物致农田水淹损害因果关系判定方法研究
答辩委员会组成:
周 莉,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研究员/副所长;
宋文筠,天津市环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正高级工程师/主任;
郑育锁,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肥料,高级工程师/副总队长;
陶以军,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生态修复与补偿,副研究员/主任;
张春雪,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环境科学,副研究员。
报告人三:王崇翰 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赵建宁 研究员
论文题目:香蒲对芦苇生长的抑制作用及其机制
答辩委员会组成:
修伟明,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生态学,研究员;
宋文筠,天津市环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正高级工程师/主任;
郑育锁,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肥料,高级工程师/副总队长;
陶以军,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生态修复与补偿,副研究员/主任;
李刚,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生物学?,副研究员。
论文答辩程序:
由人事处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及答辩秘书名单,论文答辩由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具体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始;
2.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要点、对评阅意见的采纳及论文修改情况,时间一般为30-40分钟;
3.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时间一般为10-30分钟;
4.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科研成果、推荐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申请人、导师和其他旁听人员退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学位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答辩委员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情况、申请相应学位的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审议,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决定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对学位论文水平(按照优、良、中、差四级)作出评定,并讨论答辩委员会决议;
6.申请人、导师和其他旁听人员返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7.申请人对宣布的结果表态并向答辩委员会致谢,答辩结束。